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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妇幼保健院: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,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意见》(平政办〔2013〕286号)要求,现将2025年第一期平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经费680167元下拨给你们,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(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)经费80167元,预拨2025年度平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项目经费60万,款项从县卫生健康局年初国库预算指标-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(浙财社〔2024〕128号)中划转到县妇幼保健院国库指标,专项名称为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。 请你单位合理落实项目资金,不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,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。 附件:2024年度第四季度平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项目经费分配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附件 2024年度第四季度平阳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项目经费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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