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》、《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》和《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平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》规定,经审查,符合平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共441人(初中95人,小学217人,幼儿园129人)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:7月15日-21日,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《教师资格条例》规定的对象,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教育局职教科(行政审批科)反映,联系电话:63733186。 附件:平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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